2012年度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 考試報考條件 一、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,恪守職業道德;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,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: ㈠ 取得本專業(指化學工程與工藝、高分子材料與工程、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、制藥工程、輕化工程、食品科學與工程、生物工程等,詳見附表,下同)或相近專業(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、環境工程、安全工程等,詳見附表,下同)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。 ㈡ 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??茖W歷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。 ㈢ 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。 二、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參加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基礎考試合格,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,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: ㈠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。 ㈡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。 ㈢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后;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。 ㈣ 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;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。 ㈤ 取得本專業大學??茖W歷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??茖W歷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。 ㈥ 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。 三、免基礎考試條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可免基礎考試,只需參加專業考試: ㈠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。 ㈡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。 ㈢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。 ㈣ 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。 ㈤ 取得本專業大學??茖W歷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??茖W歷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。 ㈥ 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。 ㈦ 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??茖W歷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。 ㈧ 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?;蛉〉孟嘟鼘I中專學歷后,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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